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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上,總經理可能會用到的東西我忘了寄...
簡直是不要命的一種行為........
(我那個痛徹心扉的表情可是其來有自的)
如果我第一次忘了也就算了,還有一次機會可以來得及...
連最後一次可能趕得及的機會我都晚了3分鐘而沒寄到....(昏)
不幸中的大幸,那次的會談中總經理沒用到那份樣本,
不然我一定等著接越洋電話~~ =口=|||


OK~蠢事一樁接一樁,
我居然還把自動鉛筆包到要寄到上海工廠的袋子裡...
還拼命跟大家宣傳自動鉛筆不見的事........Orz
結果是自己做了蠢事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如果真的寄到上海工廠,我一定會成為上海廠的笑柄 (=口=|||)
可以想像她們用著上海腔的北京話討論我的蠢事,
更天才一點的,
搞不好會打網路電話skype回來問我為什麼要寄自動筆、
客人會談的時候要用嗎?..........等  Orz
幸好這個蠢事因為發生了上一個蠢事而沒發生........
可喜可賀    可喜可賀..................(汗)

附帶一提,在尋回自動鉛筆的3天後,
我的自動鉛筆又失蹤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我一直祈禱希望自己不是又把自動鉛筆寄出去了............Or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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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NA(殺哪~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